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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大学生医保费用报销代办服务指南


    时间: 2017-03-01  作者: 


        
    一、办理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有关文件通知,对省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实施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蚌埠医学院校医院为蚌埠医学院学生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二、承办机构
    蚌埠医学院校医院
    三、服务对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
    四、申请条件
       在校医院就诊及实习地医院就诊
    五、申报材料
       医保卡、学生证及相关票据到校医院进行门诊统筹费用报销
    六、服务流程
      
    校医院为学生的首诊医院,学生到校医院就医时须携带本人基本医疗保障卡(新生未发卡者除外)及学生证、病历本就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60%,个人支付40%。
    七、办理时限
        时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医疗收费标准
    九、咨询电话
         0552-317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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